标题:
长春评剧院遭强拆演员上街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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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常子金
时间:
2013-8-11 11:17
标题:
长春评剧院遭强拆演员上街请愿
作者:刘光宇博客
长春评剧院在2013年7月28日刚刚结束的“国粹传承——全国评剧电视大奖赛”中获得了四项金奖。然而还正在沉浸在一片欢乐中的长评人,没想到几天后却遭到了更加残酷的现实。长春市文化局领导渎职勒令强行拆迁长春评剧院院址和红星剧场。
下面是长春评剧院演员的一封诉求书:
长春评剧院全体演职人员诉求书
一、要人权,不该强行核销我院事业编制身份
长春市文广新局领导官僚主义,不走群众路线,不下基层,不了解民生,不解决群众疾苦,不按《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我院的改革方案,剥夺长春评剧院群体职工人权。
市文广新局制定改革方案时,未听取群众意见,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讨论,不从实际情况出发,不考虑剧团的现状,独断专行制定改革方案,极大的损害了群众最基本利益。 根据《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所提出的剧院(团)改制需要具备一院一址一场及自我生存能力。而我院在不具备任何改革条件下,市文广新局领导对群众的呼声视而不见。职工多次到省、市及中央信访,都不予以理会,在长春评剧院全体职工无一人同意改革方案,无一人签订转企合同的同时,在群众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吊销我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核销事业单位编制,致使我院银行账户因无法年检被冻结。全院职工(包括王曼苓、杨兆明、小王金香等一大批离退休人员)将于8月份开始无法开资,剥夺了群众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我们不知道是谁赋予文广新局领导这样的权利,无视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精神,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来换取领导的“光辉业绩”。
二、要公平,省市院团要同城同待遇,同工同酬
长春评剧院曾是全国五大院团之一,在全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1952年建团,是我省首建国营(评剧)剧团,1987年建院至今,培养了一大批以王曼苓为代表的优秀的评剧表演艺术家、作曲家、编剧、导演等等,院里累计演出剧目360多部,获奖剧目11个,在历届全国、省、市汇报演出中累计获奖人数263人,为省市争夺过太多的荣誉。而从1994年至今一直系事业差额拨款单位,每个职工每月只能开到40%的工资,在全国剧院(团)中,只有长春市的文化院团享有全国文艺院团最低工资待遇。
长春评剧院职工20年来工资待遇一直在社会最低生活费标准线上,在长春市文化局知情的情况下,局领导们不作为不闻不问,不考虑群众疾苦,不为广大职工着想。
我们做为国有事业单位文艺院团,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正确的方向,坚持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服务于人民,始终认真完成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文广新局交给我们的各项演出任务。每年坚持送戏下乡演出、惠民演出、慰问演出60场以上。院里没有大客车、流动舞台车、音响等演出设备的情况下,我院演员们不计个人得失,租赁车辆和音响,不管是寒冬还是酷暑始终坚持克服种种困难,完成一场又一场的演出任务。2008年——2011年排练生产并演出的大型现代评剧《宰相胡同》,获得“第九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奖、全国“第八届中国评剧艺术节”——优秀剧目奖、“全国地方戏展演”二等奖、“吉林省长白山文艺奖”。该剧还在2009年、2011年被中央文化部选中,赴北京分别为建国60周年和建党90周年献礼演出。我院还在2013年7月28日刚刚结束的“国粹传承——全国评剧电视大奖赛”中获得了四项金奖。长春评剧院就是这样一支始终为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文艺队伍,为吉林省、长春市挣得无数荣誉的队伍,却得不到我市文广新局(文化局)的关怀和呵护。
而同样在一个城市,吉林省吉剧院、京剧院、曲艺团与长春市文化院团的改革方案截然不同,工资待遇相差甚远。严重违背了中央制定的劳动法之规定,同城不同待遇,同工不同酬。我们要求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不要脱离中央,无视中央精神。
三、长春评剧院自1999年至今未发放过一分钱的采暖费,就连去年市里给补助的房补也要按照差额发放就连工龄也要差成一半,大家每月的平均工资就只有1780元,每月的生活费都捉襟见肘。
长春评剧院和吉林省剧院、京剧院都同在一个城市,同样为丰富吉林省、长春市人民的文化生活做着大量的工作,为传承弘扬我国的民族文化戏曲艺术作出巨大的贡献。可是我们却得不到同样的工资待遇和演出费。省里剧院团是100%的工资,采暖费、房补都是全额,他们送戏下乡演出每场补助演出费5000元,而我们市里剧院团却是差额工资,没有采暖费,房补和工龄也要差成一半,下乡演出补助费是2500元。我们实在是不能再这样逆来顺受的接受这样不平等的待遇了。
四、要公理,要求解冻职称,让演职人员享受应得的待遇
市文广新局、市人事局始终打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旗号,不但不增加院团人员编制及技术职称人员指数,相反以自动萎缩的原则随着每年我院病、退休的人员退休,我们的编制就随之就被收回,导致我院现有的演员乐队的行当和乐件配置不全。
多年来受文化改革的影响,职称指数已被人事局冻结两年半,就连我院自已有退休后空出的3个正高职称指数、8个副高职称指数、都无法给职工兑现,大家眼巴巴看着空闲的职称指数,却望尘莫及不允许兑现,大家的工资本来就低的可怜,却连应得的职称都不能享受,实在是令人气愤,这就是领导不体谅群众的疾苦。多年来文化局和人事局打着改革的旗号,不顾剧院团的发展,先后几次拿走我院的事业编制数,每拿走一次导致人员流失一次,我院的演员行当已经不全,乐件配置也严重不全,可是文化局的领导们不但不想办法补救,却还视之不见,不顾群众的死活。使我们在全国被称为五大院团之一的“长春评剧院”走到今天这般凄惨的局面,文化局主管领导就是历史的罪人,他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五、还我院址,还我剧场
长春市文化局领导渎职勒令强行拆迁长春评剧院院址和红星剧场
2008年,在某某开发商没有给我们院一分拆迁安置费的情况下,市文化局勒令我们院无条件搬出并强行拆迁评剧院和红星剧场6千余平方米。至今已有六年之久,长春评剧院原址和红星剧场至今仍然是废墟一片无人问津,谈起此事我院上下职工无不为之落泪。我们失去了原址和剧场,现在只能在临时租赁的东二道街2121号五楼办公。办公地点太小,只有一个排练场,没有了道具车间和库房,以前道具库的家底没有地方放,又租不起库房有好多道具只能当废品扔掉。没有了化妆间,院长就把自己的办公室倒出一半做办公室,一半做了化妆间。没有了服装库房,那些前辈艺术家为我们留下的贵重戏服,无法上架晾晒,有的叠在箱子里有的用编织袋子装着堆放在角落,致使一大批服装严重受损不能使用,看到这些真是让人心痛让人落泪。又因受租赁场地面积的限制,我院职工上班都要穿插着来,乐队练乐演员休息,演员排戏乐队休息,否则大家都来上班的话,那就互相影响什么都干不了了。我院原址和红星剧场被强拆了,就是丢了办公和演出的阵地,但长春评剧院的全体职工都是好样的,我们热爱自己的事业,坚守着自己的事业,不想让中国的文化瑰宝,我国第二大剧中“评剧”在我们这一代评剧人手中毁于一旦。可是文广新局的领导们却不体谅我们,不关心我们,不顾我们的现状和死活,不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改革方案,违背了中央制定的因地而异、因院而异的改革方案,是文广新局的领导制定了这样不合理的改革方案,扭曲改变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性质,并阻碍了改革,他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是必成为历史的罪人!
以上是我院全体演职人员的合理诉求,期盼我们有良知的,关心群众的,关注民生的,真正懂得文化和推动我市文化发展的相关领导给予我们答复!
长春评剧院全体职工
2013年8月5日
作者:
laoqiao
时间:
2013-8-11 14:12
企事业单位经过企业改制,员工买断后,企业的国有资产资产(土地、房屋)都变为企业领导个人的资产,然后他们开发建商品楼,中饱私囊。
我们原单位就是这样的,员工下岗后,给了买断工龄款,每年工龄600元,平均每人能得1万元,然后养老、医疗保险自己交;一万元工龄款都不够交保险,现在退休工龄少的还要补交医保3-4万元,才能有医保,否则,医保作废,我们都被骗了。这里的事太复杂了,只可惜员工知道的太少了,太苦了,我十分同情长春评剧院全体职工的遭遇,并对你们的行动表示支持。呼吁声援!
作者:
bingfu51
时间:
2013-8-11 17:43
呼吁声援!!!
作者:
hyx-sgh
时间:
2013-8-11 20:10
剧院被强拆,演职人员不公正的待遇,评剧艺术被无情的践踏,真是文艺界的悲哀!强烈声援长春评剧院全体演职人员的诉求!
作者:
火花
时间:
2013-8-11 21:35
我们除了声援还能干点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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