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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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YS
时间:
2012-5-3 11:26
标题:
“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近日,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和复审,唐山市第二批非物质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确定。与戏剧有关的项目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保护单位 名称
02-01 张旭武 男 汉 52 乐亭县文化馆 乐亭大鼓
02-02 肖云霞 女 汉 74 乐亭县文化馆 乐亭大鼓
02-03 梁素芝 女 汉 48 乐亭县文化馆 乐亭皮影
02-04 王志刚 男 汉 51 乐亭县文化馆 乐亭皮影
02-05 高焕才 男 汉 58 乐亭县文化馆 乐亭皮影
02-06 何 潮 男 汉 28 滦南县文化馆 滦州驴皮影
02-07 李志明 男 汉 34 滦南县文化馆 靳派乐亭大鼓艺术
02-08 魏晓英 女 汉 34 滦南县文化馆 靳派乐亭大鼓艺术
02-09 王香利 女 满 49 迁安市文化馆 汉曲
02-10 姚希呐 男 汉 42 唐海县文化馆 唐山花吹
02-11 孙秀艳 女 汉 44 滦南成兆才评剧团 评剧
02-12 高东文 男 汉 49 丰润区评剧团 评剧
02-13 刘维山 男 汉 50 玉田县文化馆 刘氏皮影雕刻艺术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指能够完整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具有公认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且能够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的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宝库。
至此,唐山市已有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2个,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8人,其中国家级8人,省级13人,市级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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